消防网友78337 23-05-18
通用规范4.1.4条第一款里说了两种情况:
情况一:燃油或燃气锅炉房、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、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、多油开关室、柴油发电机房等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场所独立设置在一个房子(小建筑内),这个建筑贴邻另一个建筑时,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。
情况二:上述危险性场所直接设置在一个大建筑内的一个设备房内时,设备房应设置应符合4.1.4(1、2、3)三项的要求。
整体与条文说明并不矛盾,解说很清楚,只是很难掌握。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、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;措施是如何落实不清楚。
你说的第二种情况就是”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建筑内时“。4.1.4条文说明是这样写的: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建筑内时,应按本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,且不允许设置在建筑中人员聚集的场所的上面、下面或贴邻。意思不就是设备房布置在建筑内,这个房间不允许设置在建筑中人员聚集场所的上面、下面或贴邻吗?